離婚協議喬不攏,離婚不成?

一段感情走到盡頭,不一定只是情侶分手,也可能是夫妻的婚姻生活已經無法繼續維持下去,同床異夢的兩個人,最後選擇不要再彼此折磨。台灣的離婚率相當高,已經是亞洲離婚率最高的國家,幾乎每十分鐘就有一對夫妻離婚,不禁令人對台灣夫妻離婚的原因感到好奇。是台灣人不夠重視婚姻嗎?還是台灣夫妻的婚姻不容易維持?

夫妻離婚的原因有很多種,但是只要是兩願離婚,離婚協議達到共識,又請來兩名離婚證人作證,按照步驟處理,最後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沒有人能夠阻止。但是,雖然成功離婚的夫妻很多,卻不是每一對想要離婚的夫妻都可以離婚離得很順利,光是要兩個人都有離婚的意願就不容易,在談離婚協議的時候,更是有可能產生許多大大小小的摩擦、糾紛,特別是離婚分產以及孩子的監護權這兩個部分非常容易因為談不攏而一拖再拖,就算請來律師協助,也不見得三兩天就可以處理妥當。

很多夫妻可能是彼此太常吵架、價值觀差距太大,也可能是婆媳問題、姑嫂妯娌糾紛、孩子的教育問題爭執不休,最後決定協議離婚,可是就算要離婚,雙方還是想要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結果說要離婚,一拖又是好幾年。有離婚問題,就到徵信社做離婚諮詢,由專家幫忙釐清問題,或者協助蒐證訴離,更有效率。

 

真的想離婚,先做離婚諮詢

雖然台灣的離婚率太高,以至於很多人都以為,在台灣要離婚很容易,但是實際上,除非真的夫妻雙方都有意願要離婚,否則只要有一方不願意,即使訴請離婚,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有重大事件影響夫妻二人無法繼續相處、夫妻關係無法繼續,就不會被判准,又如果自己是犯錯的一方,想要跟沒有犯錯的元配離婚,也是婚姻制度裡不允許的。

締結婚約,就是兩個人給予對方終生的承諾,不得隨意違背,如果因為自己的私慾想要離婚,不僅有失道德,配偶的權益也將受到法律保障。真的動了想要離婚的念頭,或是單方面真的覺得跟元配無法繼續相處,卻提不出證據,可以到徵信社做離婚諮詢,找出癥結點之外,也能夠協助夫妻重新審視彼此的婚姻出了什麼問題,該怎麼處理對彼此更好,要不要離婚,理智溝通過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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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建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