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應該要知道我們離婚之後,本來就是該負的責任就要負

離婚之後,贍養費當然就是兩個人都是應該要負責的,是另一方的經濟不許可的話,那麼當然另一方就可以少付一點,真的是互相的事情,只要兩個溝通好了,那麼誰付多,誰付少,這個都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有些人,就是明明有錢,明明有能力,但是卻不負責這一條費用,這真的是非常過分的一件事情。每個人都應該要知道我們離婚之後,本來就是該負的責任就要負,因為這個是你自己所做的決定,要結婚,也不是人家拿著槍來你的,這個是你選擇的。雖然後來的結果,不是非常的圓滿,但是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我們必須要負的責任,那麼我們就是必須要去負責,不能夠說自己沒有錢,或者是不想要去負責,我們就不想要拿出來,這樣子是非常不對的一件事情。所以人就要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是做一個沒有責任心的人,那沒有人會喜歡你的。

 

要是沒有負責贍養費的話,那簡直就是天理不容的事情

離婚之後的贍養費,都是雙方要負責的。要是沒有一起共同負責的話,那要一個人去負責的話,這樣未免也太吃力了吧?我們人就要做一個負責任的人,是做一個沒有負責任的人,這樣子不是太過分了嗎?所以我們就一定要懂得這個道理,要是沒有負責贍養費的話,那簡直就是天理不容的事情。要是你要當一個不負責任的人,那也沒有關,那麼後來的結果,就是你自己必須要去承擔的,你就要忍受別人責罵的過程,要被人家責罵一輩子,這個是你必須要去每天都要承受的。這個是你自己所選擇的事情,沒有人會想要去同情你,因為贍養費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你應該要負責的,但是你連這種錢都拿不出來的話,那簡直就是不是人了嘛。拿出多少是其次,重點是有沒有心,有沒有責任心而已,但是有責任心的話,就不會推拖這種事情了。

 

明知道是不好的事情,但是必須還是非得要做,那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

贍養費,是每個離婚的人,都是必須要去溝通的事情,因為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兩方都要共同去做一個溝通的,因為要離婚,也是逼不得已的事情,但是小孩子不應該跟著我們一起受苦,要是小孩子跟著我們一起受苦的話,那麼我們不是又深了。因為父母親要離婚,對小孩子非常不好的事情,明知道是不好的事情,但是必須還是非得要做,那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但是真的還是必須得要離婚的話,那沒有關係,但是後來的責任,我們也是必須要去做負責的。那個就是贍養費的責任,因為小孩子會長大,我們就不能夠在他長大的過程當中,都沒有負一些要負責的費用,這樣子是非常不好的。所以像這種事情我們就是應該要去衡量好,離婚可以,但是不能夠連贍養費這個東西都想要推責任,這樣會讓人家覺得你真的是一個很爛的人,就會讓人家來找我們徵信社修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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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建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