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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子女繼承權,等同親生子女

有句話說:「談錢傷感情」,人跟人之間,就算平常再怎麼能夠互助互愛,只要牽扯到利益、財產,即使是團結一心的家人,都很有可能因此意見不合、發生糾紛、鬧分裂,特別是那些有重男輕女觀念的家庭,或是同時有親生子女跟養子女的家庭,甚至是突然出現非婚生子女出現要分財產的家庭,因為財產繼承權產生的糾紛更是難以平息。

經桃園市徵信公司調查,親生子女的繼承權,在某些重男輕女的家庭,都會出現女兒被強迫要辦理放棄繼承的狀況,更不用說長輩雙亡,養子女繼承權被親生子女硬性剝奪的情形,非婚生子女想要繼承財產,也得要破關斬將,經過多重關卡和親生子女、家屬的刁難,都不見得可以真正被認同、被承認。

有很多人對於養子女繼承權的部分擁有的糾紛跟摩擦最嚴重,畢竟養子女亦擁有其親生父母,若是給予養子女養父母的財產繼承權,那麼是否同時擁有親生父母的財產繼承權?事實上,在被養父母收養的同時,就已經終止與親生父母的關係,亦失去親生父母的財產繼承權,單擁有養父母的財產繼承權,並且與親生子女同等。若是與養父母終止收養關係,則恢復與親生父母的繼承關係,所以沒有同時擁有兩方繼承權的問題。萬一真的遇到類似的財產繼承問題,太過複雜,可以到徵信社做相關法律諮詢,釐清問題,減少糾紛。

 

終止收養,才能繼承親生父母遺產

關於家中長輩財產繼承的問題,經常都會成為家庭革命的爆發原因,經過桃園市徵信公司調查發現,特別是那些重男輕女的家庭或是親生子女與養子女共存的家庭,最容易發生子女因為財產繼承問題談不攏,最後只好告上法院、讓法官判決家務事的狀況。

有太多人都認為,養子女擁有的應當是親生父母的財產繼承權,所以養父母的親生子女多半會拒絕讓養子女繼承父母財產,而親生父母的其他子女,亦可能因為認為養子女擁有養父母的財產繼承權,不讓養子女繼承親生父母的財產,最後養子女竟落得雙方遺產都無法繼承的下場。實際上,養子女自收養日起,即失去親生父母的繼承權,享有養父母的繼承權,除非終止收養關係,否則都無法繼承親生父母的財產,與養父母的親生子女權利相等。若是真的有財產繼承權相關法律問題,可到徵信社做相關法律諮詢,確保權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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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建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