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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先生和蓋茨小姐都是電腦迷,常在一起討論電腦。一天,他們為電腦是什麼性別爭論起來。  蓋茨小姐認為電腦是男性,並列舉出八大理由: 1.懂的事情不少,卻偏偏不解風情。 2.總 離婚是需要備份。 3.沒買回家的時候,閃閃發亮,買回家後,才發現黯淡無光。 4.要想讓他幹活,就得讓他觸電。 5.如果你按對了鍵,叫他幹啥就幹啥。 6.一點兒也不懂得含蓄。 7.常常被電壓突變擊倒。 8.最好的總是下一個。  比爾先生則認為電腦是女性,也列出了八大理由: 1.用複雜的程序做簡單的事。 2.對一切都非常挑剔。 3.能聽見你說,卻未必能聽懂。 4.多年來一直做著同樣的事,有一天突然發現是錯的。 5.總是要你扔垃圾。 6.問她怎麼 離婚啦,答案總是「沒事兒」。 7.少了一「點」兒,她就罷工。 8.以令人吃驚的速度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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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建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