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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相解雇不給資遣費?

距離台灣經濟起飛,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情,現在的台灣經濟頹靡、萬物皆漲,在物價水漲船高的這個年代,許多東西都會因為原物料漲價而不得不漲價,想要抗漲都很難,而且大多數的老闆都會為了想要節約成本,乾脆選擇縮減人力,把一個員工當兩三個在用,然後想辦法把「多餘」的、生產力較低的員工從公司裡「剷除」。嘉義縣徵信社調查發現,有部分的公司企業在資遣員工的時候,會好好地依照勞基法支付資遣費,但是也有些老闆會設法逼得員工自己主動離職、誘騙員工簽寫自願離職書,藉由這樣的方式不給資遣費。

不僅是讓員工主動離職或用話術哄騙員工簽自願離職書,還有一種企業老闆在聘僱員工的時候,就沒有書面簽約作為保障,所有的薪資福利都是口頭約定、沒有打卡制度,這樣一來解雇員工的時候就得以呼嚨過去,不給資遣費,員工也難以找出證據證明、不知道該從何檢舉或求償。

依照勞基法規定,不僅雇主應該替員工加保勞健保跟就保,各項福利都應該依照勞基法的法規走,包含解雇員工的時候,要支付員工資遣費也是其中一項。如果發現雇主有意資遣員工已縮減人力,就應該要注意自己是否有缺少任何保障,更要避免簽自願離職書,讓雇主有不給資遣費的理由。若真的不幸遭資遣又討不到資遣費,趕緊委託專業的徵信社徵信蒐證,檢舉並求償。

 

企業節流等於員工失業?

在這個經濟狀況不佳的年代,雖然物資富足,人民的生活卻不算富裕,物價節節攀升,荷包卻阮囊羞澀,不僅人民苦哈哈,雇主也要想盡辦法開源節流,增加收入並減少多餘的開銷,而解雇過多的員工,就是大多數的雇主會選擇的方式。把一個人當多個人用,或是用機器代替人力,都是為了要減少人力成本,但是嘉義縣徵信社發現,在企業節流的同時,就是有些人面臨失業的開始。

不僅是因為企業節流要縮減人力所以員工可能會面臨解雇的窘境,還得要面對雇主有意無意的激怒、找麻煩,想要逼著員工自行離職的情況,還有些雇主會故意灌輸員工錯誤的訊息,讓員工以為遭到解雇會影響未來就業所以簽寫自願離職書,這都是許多老闆為了不給資遣費常用的手段。發現雇主有剝奪員工福利甚至不給資遣費的情形,可以委託政府立案的徵信社做徵信蒐證,為自己與其他員工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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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建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