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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酒醉開車者的律師問的離婚問題很中肯。逮捕被告的警員作證稱,他索要駕駛執照時,被告在車裡找了很久很久。 「當時車裡是不是很暗,手套箱裡是不是塞了許多東西?」律師問。 「是的。」 「他摸索了大約多久?」 「可能有5分鐘。」警員道。 「好,」師律道,「你是否為在又黑又亂的手套箱裡找一小張紙而花費了時間非常奇怪?」 「是的,」警員答,「當時他在我的警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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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建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