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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沈冠勳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24 15:53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24 16:02

桃園徵信社一名吳姓男子因婚姻期間未約定財產制,離婚後因投資遭詐騙損失四千八百萬元,在2022年向前妻林女提告要求分配一千萬元剩餘財產,不過林女則爆出2人在結婚期間吳男曾有私生女,吳男甚至在外派中國時與二奶生下子女,最終新竹地院認定雙方離婚協議已互棄財產分配請求權,駁回吳男訴訟。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吳男在2022年因誤信外匯黃金投資,遭詐騙集團以假投資真詐財的方式,騙取四千八百萬元,吳男多次轉帳及面交鉅額款項,最終無法領回獲利,才驚覺受騙因畢生積蓄遭詐,吳男陷入經濟困境,遂向前妻林女提出剩餘財產分配離婚訴訟

吳男主張,當時畢生辛苦積蓄遭詐騙而身無分文,致頭腦一片空白、身心俱疲,擔憂身旁親友的責備與恥笑,且正值戶政事務所下班前30分鐘即當日下午4點30分,在未詳閱系爭離婚協議書的情況下,無法審慎思考而作出錯誤決定。

 

據了解,吳男與林女結婚25年並育有兩名子女,但在結婚期間吳男曾有私生女,林女選擇包容並領養該女。沒想到後來,吳男外派中國再與二奶生下子女,長年未照顧妻兒,婚姻關係逐漸惡化。林女指出,十年前已認領私生女,但吳男仍再度婚外育有一對子女,導致家庭破裂。

林女表示,離婚協議書已明確規定「雙方其餘所有之財產各自歸屬,如對外有所債務,應各自負責清理與他方無涉,並放棄所有一切金錢請求權利。」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協議互棄財產分配請求,吳男無權再主張,最終駁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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