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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贍養費,是許多夫妻擔心問題

贍養費的多寡,是許多離婚夫妻,最在意的離婚權益,但很多人不知道,其實在我國法律規定中,離婚是不需要給對方贍養費的,除非對方因為結婚而辭職,多年來都沒有收入,失去經濟的來源,又是透過訴訟完成離婚,才有「機會」可以要求對方支付贍養費,而此費用不但不高,只要當事人能自行賺錢(包含再婚),協議就會到此結束。除了透過法院爭取贍養費之外,如今不少人選擇協議離婚,只要雙方有達成共識,並將贍養費的條件,寫在離婚協議書中,也算是有效的協議,但屏東私家偵探社,要提醒選擇這種方式的民眾,條件要寫清楚,否則多一字或少一字,都可能影響到法律效率,而要避免這樣的情況,找有法律常識的人協助,也是避免爭議的方式之一。

無論是選擇哪種離婚方法,有遇到贍養費的問題,都可以來找徵信社,徵信社不只有解決外遇問題的專家,如今離婚率越來越高,不少人都有遇到離婚問題,故如今也有提供協助離婚服務,其中包含離婚證人,協助協議、以及離婚證據蒐集,根據不同的狀況,提供有關的協助,盡快解決遇到的問題;有需要專家協助離婚,或是解決離婚瓶頸,歡迎與徵信社聯繫。

 

並不是談好協議,就等於沒有糾紛

離婚贍養費有不同的支付方式,有人選擇每月支付,也有人是每年支付,甚至有一次性付清的情況,根據兩人協議內容,有不同的方式,但以為談好離婚贍養費,就只要等領錢就好嗎?當然沒有這麼輕鬆,因為即便當下談清楚,還是會有出現反悔,或者是耍賴的情況,此時權益就可能遭侵犯,同時也領不到錢,面對這樣的情況,屏東私家偵探社建議,除了找出當事人討費用外,也可以找出當初協議證據,向法院提出告訴,要求對方履行協議,透過司法捍衛資深權益,不只絕對合法,也能獲得相對的保障。根據徵信社觀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大多都是按月支付的情況,才會有這樣的反悔狀況,故若對方經濟允許,建議選擇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能有效降低權益受損的機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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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建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