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有位老闆娘,與張姓已婚男子婚外情,兩人五年內發生多次性行為,兩人到過各地旅館,每月都會上床15次。張妻懷疑丈夫外遇,身體開始變差,為了找到證據,他委託徵信社調查,抓姦成功後提告兩人通姦,並求償一百五十萬。老闆娘表示,因為張男拿裸照脅迫交往,若不答應要潑鹽酸,所以才與他繼續發生關係。但是法官調查後發現,兩人五年來都有用電話連絡,並不像是女子所說的有脅迫的情形,因此判定要賠償四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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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教授被前夫指控,有外遇行為,還說有找到小王用過的衛生紙,甚至發現兩人有曖昧簡訊,把事情都爆料給周刊,周刊報導出來後,女教授名義受損,因此提告前夫妨害名譽,以及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在法庭上,女教授表示,周刊出來後,身心受創甚至因為此是有輕生念頭。而前夫表示,沒有告訴過周刊記者,事情是由朋友轉訴與他無關,但事後又承認是自己透漏。後來法官判決,丈夫有妨害名譽,被判刑三個月,且需賠償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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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沒有好好認識對方,結婚後才發現兩人不適合,最後想離婚卻離不了。之前就有這個案例,小妹(化名)與男友交往,兩人打算步入禮堂,但雙方父母反對,所以小倆口只到戶政單位登記結婚,並沒有到法院公證結婚,更沒有辦婚宴請客,沒多久男子惡習畢露,小妹無法接受,認為兩人不適合一起生活,因此要求離婚,但對方不肯。我實在想不到辦法了,因此找書來看,看到書上寫這樣的婚姻,其實算是無效,請問該怎麼做才能證明,是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表明,還是一定要上法院訴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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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有賭博的習慣,因此欠下大筆債務,為了還債偷印媽媽證件,把車子拿到當鋪典當,當鋪老闆說,因為兩人是夫妻,才特別同意爸爸典當,並表示若不還錢,車子如果有出任何事,還是要由車主負責。不知道代替配偶典當的行為,是成立的嗎?而且簽名也不是車主簽名,這樣是合法的嗎?另外爸爸也欠下大筆債務,而信用卡上的聯絡人是我,但我並不知道爸爸身在何處,已經跟銀行說明過了,但對方還是一直打給我,請問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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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有位許小姐,看到自家親人有困擾,想要尋求協助幫忙解決,因此上網提問問題,以下是他所遇到的問題。舅媽在多年前就離家出走,留下一對兄妹讓舅舅養,舅舅去世後,哥哥也因車禍死亡,只剩妹妹一個人,不曉得他是否能要求母親支付生活費?我們後來發現,舅媽在外與人生子,還將兩個孩子登記在舅舅名下,而舅舅過世後,留下祖厝遺產,卻是由舅媽繼承,我們怎麼找都找不到舅媽,也登報尋人了,但還是一無所獲,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與舅舅離婚,並且放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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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一名已婚婦女交往,兩人有了多次的親密行為,他替我生下了兩個孩子,被她丈夫發現有外情形後,兩人協議離婚,我願意娶她為妻,但他卻不願意嫁給我,還把兩個孩子帶到家扶中心,安排給寄養家庭照顧。我有意想要扶養小孩,但她不想要有小孩包袱,所以想要拋棄小孩,請問身為生父的我,要怎麼做才能得到監護權。與有夫之婦交往後,生下來的孩子,卻無法扶養對方,遇到這樣類似的問題,真的很令人頭痛。加上沒有法律知識,所以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才會向專人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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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夫妻,除了有監護權問題,也時常會有扶養費、繼承權問題,就有位網友遇到這個問題,因此詢問尋求協助。台南有位鄧小姐,和丈夫協議離婚,在簽字時有加附加條件,孩子監護權歸母親所有,而母子必須放棄夫家財產。離婚到現在已經三年,孩子也已經七歲了,雖然前夫偶爾會拿錢給小孩,但鄧小姐還是想知道,當初的條件具法律效力嗎?是否能向前夫要求孩子的生活費,而孩子是否能改成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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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夫還在婚姻狀態時,我替他背負卡債,但他外遇後離家出走,我經由朋友介紹,找到了一個工作,雖然薪水不多,但足夠養活我們母女,只是卡債實在太多,跟前夫要錢又失敗,在我面臨崩潰前,遇到了現在的未婚夫,他幫我還債又照顧我們母女,我真的很感謝他。後來我與前夫離婚,離婚協議書上清楚註明,監護權歸母親所有,前夫不得有異議,而父親友探視權利,三個月可與孩子見面一次。現在我要與未婚夫結婚,想請問是否可以更改孩子姓氏,要怎麼做才能讓他跟未來丈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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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官司纏身,及早委託徵信社才是王道

嘉義縣的溪口鄉,顧名思義就是因為由兩條溪口匯流而成,而這兩條溪也就是三疊溪和華興溪,因為匯流至北港溪而得名,在先人時期地名稱為雙溪口,直到日治時期才改名溪口庄,在戰後而得名溪口鄉,不過溪口鄉特別的是,從未因為日本統治50餘年,而讓生活傳統型態有所改變,這是值得稱許的部分,因為其實人很容易因為環境因素、歷史洗禮,而使得原本的生活型態或是個性轉變,甚至還容易與人引起紛爭,為了避免自己陷入不堪的狀態之爭中,就應該要及時委託徵信社協助,才能避免紛爭再度擴大,故在此建議您可以委託在嘉義縣溪口鄉徵信社最值得信賴的徵信社,因為徵信社經常以徵信社蒐證手法,來為民眾抓姦,並懂得以徵信社調查技巧,來為委託者掌握通姦關鍵證據,所以對於抓姦後的婚姻協商相當熟悉,故當委託者出現其他紛爭時,徵信社也知道如何善用徵信社過往經驗,來為委託者展開具有法律意義的協商,讓委託者可以避免自己陷入官司其害之中,並同時可以與人相處恢復平靜,所以徵信社是您最值得信賴的優良徵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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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有名羅姓女子,與有婦之夫楊男有了婚外情,已知對方已婚,還到楊男的苗栗住處,與他發生性行為。隔天早上還未離去,被回到家的楊妻發現,並拍下兩人匆忙穿衣的照片,說要告兩人通姦。羅女怕被提告,所以用LINE向陽妻道歉,希望楊妻不要提告,沒想到楊妻把對話留下,也當作兩人通姦證據。最後苗栗地院依通姦罪,判處羅女有期徒刑三個月,而楊男因為有坦承外遇,所以妻子願意原諒他,因此對他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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